今年以來,各類謠言在網絡傳播擴散,嚴重誤導公共輿論,損害網民權益,污染網絡環境。為進一步凈化網絡生態環境,建設健康的網絡家園,請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共建健康清朗網絡輿論環境。
我們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增強底線意識,遵守法律法規,守法用網、文明上網,不輕信、不盲從、不發布、不傳播、不評論,提高防范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環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第一千零二十五條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第五條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杭州電魂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丨2008-2025 Electronic Soul -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浙B2-20090296;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浙網文【2019】1382-14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署)網出證(浙)字第039號 浙公網安備33010802004869號
健康游戲忠告:抵制不良游戲, 拒絕盜版游戲。 注意自我保護, 謹防受騙上當。 適度游戲益腦, 沉迷游戲傷身。 合理安排時間, 享受健康生活。